吴亮律师
针对劳动仲裁时效问题,仲裁委是否能主动适用法定的一年时效期呢?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十七条,仲裁时效的适用是自动的,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,超出此期限可能会影响权利的保护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劳动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,自当事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例如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,具体适用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,建议当事人及时采取行动以保障自身权益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关于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,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的规定,时效通常为一年。具体操作中,一般自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。如遇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,可申请时效中止。若当事人已向相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,则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起算。仲裁委在处理时会依据这一法规进行裁决。
上一篇:暂无 下一篇:暂无